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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业机密判定标准
释义
    1.秘密性,又称非公知性或新颖性。商业秘密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这里所说的公众,一般指具有行业属性的特定相关公众,包括同业竞争者和可能从该商业秘密的利用中获得经济利益的人,而并非普通社会公众。一定范围的特定人知悉,不影响信息的秘密性。
    2.商业价值性。商业秘密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具有经济价值性和实用性。这种实用性标准不同
    一、什么是商业机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所有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由所有人予以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外延上,主要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两大类。技术秘密是有关实用性技术方案的商业秘密,而经营信息是具有商业价值但与技术无关的秘密信息,例如客户名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列举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方法、化学配方、图样、模型、营销方法、分配方法、合同格式、商业设计表、价格协议细节、消费者情况介绍、广告策略、供应商或顾客名单、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等。
    二、商业机密纠纷如何解决
    1、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日常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如果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与侵权人进行调解、和解,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并做适当赔偿。
    企业应当注意到,如果采取行政、刑事、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都可能会造成商业秘密进一步扩散(即二次污染),所以协商解决是解决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问题的首要方案。
    2、向仲裁机关申请经济仲裁。
    企业在日常经济往来中,有时商业秘密可能会被客户泄漏、侵犯。在此情况下,可以根据双方买卖合同、加工合同、转让合同或合作合同之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如果事先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但侵权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也可到当地仲裁机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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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8: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