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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加班申请单如何写
释义
    一般情况下,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但是对于加班而言,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加班事实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加班申请书应详尽,包含以下要素:具体包括劳动者名称、申请加班日期、加班原因、加班预计的时间、部门主管确认、人事主管确认等。
    只有这样,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加班问题发生争议时,劳动者主张的加班费的请求,才可能被仲裁或法院支持。
    一、加班费可追讨几年
    劳动者可在劳动仲裁中依法申请整个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所有的未付加班费,只能追溯两年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之规定,并结合你介绍的情况来看,加班费属劳动报酬的一种,如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拒付加班费,劳动者可在劳动仲裁中依法申请整个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所有的未付加班费,只能追溯两年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追讨加班费的,应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之规定,追讨加班费的,应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可申请包括整个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内所有的未付加班费,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争议诉讼中企业应承担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劳动争议诉讼中企业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
    (一)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
    (三)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四)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
    (五)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就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
    (六)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因及依据举证;
    (七)用人单位应就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举证;
    (八)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实举证;
    (九)用人单位应就各种实际已发生的工伤赔偿支付事实举证;
    (十)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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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5: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