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是《商法》的原则之一,主要内容如下:保障交易便捷原则:(一)格式化文本:如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股票、债券、票据、保单、仓单、提单、信用证等。(二)定型化的商事程序:公司设立、变更、合并、分立程序,证券交易程序,票据承兑、付款程序,票据挂失和公示催告程序,破产案件的受理、破产债权申报、破产财产的分配程序,保险索赔理赔程序,交互结算程序,诉讼和仲裁程序等。(三)定型化交易:1、交易形态定型化[例如超市/记名证券与无记名证券的转让]2、交易客体定型化①有形物品商品化②权利证券化(四)短期时效主义:是指商法对各类商事请求权规定的时效期间较一般民事请求权为短,以期从速确定其行为效力的立法规定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