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每届任期五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