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畜禽定点屠宰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四)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五)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六)有病害畜禽以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七)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风险提示:设立清真畜禽定点屠宰厂,除应符合一般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清真食品管理的规定。畜禽定点屠宰厂应当加强屠宰场所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废水、废气、废物和噪声的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的要求。 法律依据 《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