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赔偿款打到法院后,领到钱的时间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由判决生效之日支付的,判决生效后(即过了十五天的上诉期),就可以去找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保险公司也有个理赔审判程序;法院判决书下达后,只是诉讼走完了一个程序,如果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5天内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最快的速度审结,估计至少也得3个月时间; 2、如果对方不配合或者不想跟保险公司交涉,可以直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执行申请,由执行局去进行执行,法院的执行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后最多六个月内就能拿到赔偿; 3、法院收到保险公司的执行款后,当天就可以到法院领取该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