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面停车位归谁 |
释义 | 区地面停车位归集体业主所有。这些规定在开发商预售住宅小区单位时已经将住宅小区的所有土地使用权分配给住宅小区的所有业主,因此住宅小区表面和地下的所有土地都归集体业主所有,然后物业公司负责这些公共区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私人办理露天停车场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到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供土地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核查; 2、拟开办的停车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施划完毕,场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备; 3、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组织对经营性停车场的初步勘验工作,达到要求的上报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报送行批中心。达不到要求的,告知申办人停车场存在的问题,继续完善; 4、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对停车场进行现场勘验,达到要求的,通知行批中心发放《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 5、取得《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后,申请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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