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农村局归哪里管 |
释义 | 农业农村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方案提出,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不再保留农业部。 一、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 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是:一、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三、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四、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五、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七、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八、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九、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十、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十一、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十二、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二、土地租赁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租赁法律规定是《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首先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即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关于实践中土地证书与林权证书等相关证书之间的关系问题,部地籍司负责人认为土地证书与林权证在内的其他证书的关系,应当是“身份证”与“工作证”的关系,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当包括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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