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十四五”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李克强指出,“十四五”时期,外部环境可能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和挑战更多,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人民对美好生活有更多期盼。编制好“十四五”规划,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发展机遇研判准,把困难挑战分析透,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突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着眼长远、统筹兼顾,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给社会良好预期,激励全国上下努力奋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