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情节较轻不予起诉的,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的,过了五年了一般不予追究了。但检察院压案五年没有明确的定性或说法,不符合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