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拘留人期满释放的具体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执行严格的拘留所,按照规定拘留天数,执行几点进几点出的原则;也要看拘留所的具体规定,有的拘留所是上午放人,几点进几点出对于小型拘留所也许可行,但是对于每天进出好几十人的大型拘留所没有办法执行的,而且拘留一般都是晚上送来的多,晚上甚至深夜放人也容易造成其他危险;执行比较灵活的拘留所,实践中惯例一直是上午上班后释放并办理释放手续。具体时间可向拘留所打电话咨询。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一条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