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税务机关有权在发票管理中进行以下检查: 1、检查发票存根联和发票联填写情况; 2、开具发票换票证,将开具的发票调出检查; 3、查阅、复制与发票相关的凭证和资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