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分类:1.责任承担(无限责任、两合、股份两合、股份有限、有限责任);2.公司关系(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3.信用来源(人合、资合、人资两合)。公司可按照以下分类划分: 1、根据责任承担程度,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2、根据公司关系,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 3、根据公司信用来源,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资两合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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