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我国法定的工作时间一般是多久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和国家资财不受损失;为了完成国家紧急任务和必要的生产任务,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加点。 (1)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 (2)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3)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4)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的; (5)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40小时/周,也就是说实践中,要是超过了这个的的时间单位再安排员工工作的,此时就会构成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按照《劳动法》中的规定,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才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