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搞好村委会选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4)认真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5)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 (6)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村委会选举的根本保证。 (7)加强党的领导,保障村委会选举圆满完成。 (8)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干部是党的群众路线新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三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 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