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出生证明多久内办理 |
释义 | 一、医院出生证明多久内办理 1、医院出生证明在一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在医院分娩后最迟一个月内办理,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提交亲子鉴定材料,最迟在三个月内办理。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父亲、母亲的身份证,去分娩医院办理,还需要提前想好出生的姓名,姓名一旦确定,医疗机构无权再更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需要注意什么 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需要注意以下: 1、首先要提前取好新生儿姓名; 2、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在婴儿出生1月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 3、出生医学证明分正页、副页,正页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副页则交户籍登记机关作为出生人口登记的凭证; 4、出生证明严禁涂改,出现涂改、损毁问题、或者丢失,需到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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