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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客到期不搬走,能把租客的东西扔掉吗?
释义
    遭遇耍赖皮的租客,租约已到期却拒不搬离该怎么办?租客到期不搬走,我把他东西扔了行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刘女士咨询:
    去年我将房子租出去了,约定预付半年租金。今年2月份应当交房租的时候,租客拖延不交,我想强行将门打开把里面的东西搬出去,不知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刘女士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房租达到一定期限,可解除合同,则刘女士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是,还是建议刘女士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租赁期内,未经承租人同意强行进入出租房内属于违法行为。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
    (一)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出租人应及时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通知承租人,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二)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了要补交租金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一般为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未经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二、不交房租房东有权清理东西吗
    不交房租房东无权清理东西。房东可以邀请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发出催告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合同与协议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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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4: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