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指医保机构与相关医药企业代表协商价格,最终确定相关药品的支付标准。国家谈判药品的好处:是促进公立医院的改革,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减轻百姓的用药负担。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已经药品价格谈判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