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纪念日一般是根据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构领证的时间计算的,并不是根据婚礼的时间计算。男女双方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是根据结婚登记之日起计算的,因此一般来说,婚姻纪念日是指领证日期。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领完结婚证就代表两人已经是合法夫妻,在法律层面和国家层面是被认可的夫妻关系,同时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结婚纪念日是指对结婚那一天的日子进行周年纪念或者庆祝。一般是以领结婚证的日子为准,每过一周年就是所谓的结婚纪念日。比如领证的日期是2020年8月5日,那么2020年以后的每一年8月5日都是结婚纪念日。 婚姻成立的要件 婚姻成立的要件,是指作为有效婚姻必须具备的条件,否则婚姻便会因为欠缺有效要件而无效或者可撤销。 (一)实质要件 1、必须是异性男女,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的不得低于22周岁,女的不得低于20周岁。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不得重婚。 5、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6、双方必须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 (二)形式要件——登记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婚姻成立的时间是完成登记颁发结婚证之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