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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买卖的一次性付款流程是什么
释义
    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收入证明、头次购房证明(只有初次买房需要提供,以减免契税)、银行卡流水清单等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交付全款;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类税费;领取过户回执。
    一、父母房产过户其中一子怎么为
    可赠予或买卖过户。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二、一个人名下可以拥有有几套房
    一个人名下可以拥有有几套房,一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城市限购,本市户口可以拥有两套房子,非本市户口只能有一套,以家庭为单位;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北京户口的,可以买两套房;
    3、如果城市不限购,只要经济能力强,购买多少套都行。
    一、购买房产的方法如下:
    1、签订认购书,并按开发商要求交纳定金或预付款;
    2、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按契约约定交付房价款;
    3、办理商品房商业性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与市住房信贷中心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
    4、买卖双方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房屋所在地区县各局办理登记手续;
    5、验收房屋,办理入住手续;
    6、购房者按照与开发商协议在入住前或入住后与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契约;
    7、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屋产权证。
    二、贷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
    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
    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
    总之,没有明确限制。只要财产来源合法,一个人可以自由购买多套房。但是,某些地区存在房屋限购政策,意味着在该地区购房数量,购房贷款等会有限制,可以选择其他地区或者全款购买。
    三、大连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证件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户口本;结婚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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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4 14: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