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移机动车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
释义 | 拖移机动车是行政强制措施。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1、扣留车辆; 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拖移机动车; 4、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5、收缴物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得违法停车的。 【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