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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祖父死了,但所有的证件都在我祖父的妹妹手里!他不给我!我现在需要死亡证明。我该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3、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4、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5、 死者的婚姻证明;6、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7、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你好,我祖父娶了一个祖母。最近,宅基地的土地名称是我祖父的名字。村里的老X也是我祖父的名字。然后我祖父教我祖父立遗嘱。我应该把所有这些财产都贪在我祖母的一边。我该怎么办?
    发生了财产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一、自行协商;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爷爷去世了,但所有的证件都掌握在爷爷的妹妹手中!他没有给我!如何才能补办现在需要的死亡证明?
    法律分析:现在没有死亡证明就要去补办死亡证明,等拿到了死亡证明之后再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亲去世,我继承遗产,需要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吗?
    继承需要以下证明资料:1、当事人的个人身份证件;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涉及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信息,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4、如果其他继承人已过失的,还需要提交已过失其他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及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5、针对继承记名财产的,还需要提交财产权属凭证的原件;6、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设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还需提供交其全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原件;7、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还需要提交约定协议;8、如果其他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情况,需要提交其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9、如继承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继承公证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10、如是监护人代理申办继承公证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00:00/01:2170%快捷键说明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音量提高10%↓: 音量降低10%→: 单次快进5秒←: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不再出现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我祖父继承了我的老宅基地
    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的办法: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由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祖父和我祖母有房地产。我祖母现在去世了。我祖父找到了他的妻子。目前,房子已经改成了我叔叔的名字。现在我祖父想把他的名字改回来。如果他改了,他现在有妻子的份额吗?如果你有她的份额,你能去公证处做公平的
    处理好遗产分割,然后把遗产分割协议(必须有所有第一代继承人签字同意)进行公证,然后就可以到房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这样房子自然就转移到了后代的名下。 老人去世以后,其名下的房产应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归全体继承人共有。然后根据继续分割协议进行分配,根据协议分得房子的继承人就可以直接因继承而成为该房子产权人。但如果其想直接以自己名义享有该房产,应当去房产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把房产证换成自己的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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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5: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