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机录音如何作为证据交给法院 |
释义 | 手机录音如何作为证据交给法院?将手机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保存到U盘,并准备一份录音内容文档即可当做证据。关于手机录音的限制是什么?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部分当事人提供的录音是一方在另外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录的,对于这种证据的限制主要有二:一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亦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二是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采取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加入了“电子数据”这一证据形式即:“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以上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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