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印章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签订合同要加盖什么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的规定,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在实际签定合同时,人们往往重视盖章的作用与意义,甚至有的认为盖章比签字重要,其实这是误解。印章的使用(即盖章)就等于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义人)的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证明功能,不过是使用印章能够代替并可以反复代替签名,且有时具有省力之效。由于印章极易被伪造,并且印章的名义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称的印章拥有者)与实际控制者极易分离,所以,印章的证明力在本质上低于签名的证明力。我们在交易活动中应当更重视签名,因为签名与签名人之间联系的确定性要远远大于印章与印章名义人之间的联系,对方当事人只要当面签名,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其签名的效力与证明力。 公司一般都有一个行政章就是公章,一个财务章,一个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可用公章或合同章。在民法典规定的是签字或盖章,及只具其一即可,但合同可约定签字并盖章合同生效。 二、有效的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民法典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2)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 (2)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3)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4)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 (1)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 (2)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企业签订合同时,一般需要在合同中加盖企业的公章或者合同章。 该内容由 黄彬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