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法辞退员工理由 |
释义 | 公司合法辞退员工理由如下: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2、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应为被裁减的人员提供培训或就业帮助; 3、对于被裁减而失业的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可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申领失业救济金; 4、用人单位从裁减人员之日起,六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的,必须优先从本单位裁减的人员中录用,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录用人员的数量、时间、条件以及优先录用人员的情况; 5、工会或职工对裁员提出的合理意见,用人单位应认真听取; 6、因裁减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开除员工的流程如下: 1、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6、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综上所述,公司辞退员工的应当出具相应的文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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