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理赔过程中如何防范继往字样的风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重疾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过去的医疗记录,以确定是否存在继往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没有如实告知过去的病史或隐瞒了相关信息,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因此,在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应该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情况,避免发生继往字样的风险。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 保险合同成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或者者保险标的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未通知而使保险人不能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的,保险人对由此产生的增加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保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变更保险合同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并有权要求保险人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一)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二)以欺诈手段使被保险人投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三)违反本法规定收取保险费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合同法》 第十四条 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一十七条 合同一方未履行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实现目的或者严重影响实现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返还已经履行的内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