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缴纳满半年就可以贷款。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1、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5、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加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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