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选举合适的支书? |
释义 |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及选举程序,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人数少的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后,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法律分析 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人数少,不设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前经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拓展延伸 如何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经验? 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经验是选举合适支书的重要步骤。首先,可以通过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资格来评估其学术能力。其次,候选人的工作经验和职业成就也是重要的评估指标,可以通过查看其过往的工作经历和所取得的成绩来了解其能力水平。此外,候选人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也是关键因素,可以通过面试、参考信或推荐信等方式来评估。另外,候选人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也需要被考虑,包括诚信、正直和责任感等。综上所述,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经验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选举出合适的支书。 结语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应遵循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对于设立委员会的支部,应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于党员人数较少、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提出候选人,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经验是选举合适支书的重要步骤,包括学术能力、工作经验、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道德品质等。只有通过全面综合评估,才能确保选举出合适的支书。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章》 第三十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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