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 一、无因管理人管理时受伤可以获得赔偿吗 无因管理人管理时受伤可以获得赔偿。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为避免他方利益受损失而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管理人因自己没有谨慎管理造成被管理人的损失的,应负损害赔偿义务。 二、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的区别 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具体行为的危险程度不同。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特定义务的自然人,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损失,冒着较大的人身和财产危险而作出的行为。 三、民法典无因管理如何赔偿 正当的无因管理一般不进行赔偿,并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当无因管理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需要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