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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可以起诉对方吗?
释义
    只有被告的的电话号,没有被告的地址,法院不会给立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一、起诉对方没有对方身份证怎么办
    起诉对方没有对方身份证没有影响。只要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即使没有自然人被告身份证号码,也应该依法登记立案。有身份证信息就可以快速明确的锁定被告人,也可以证实被告人是真实存在的。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怎么样写起诉书才能立案
    民事诉讼中符合以下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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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6: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