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的吗 |
释义 | 不定期租赁合同是可以随时解除的,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不定期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和房屋出租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不能依法确定的情形。 一、转租房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二、房屋租赁期间能不能转让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达成共识就可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一般为合同的甲方,承租人一般为合同的乙方,那么房子租赁期间乙方可不可以对房屋进行转租呢?房子的承租人是可以对房子进行转租的,但转租的提前条件是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房屋转租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三、合租人未签订租房合同,是否需要对其危害楼房 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还有就是如果房屋租赁期超过6个月,要订立书面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随时解除合同的话,会给出租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要在合理的期限通知承租人。可见,不签合同,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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