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离婚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
释义 | 一、苏州离婚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1、苏州离婚纠纷律师费可能会采取计件、按标的额比例等的方式收取。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按标的额比例、计时以及风险代理等收费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风险代理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项目禁止实行风险代理。 2、离婚案件不可以采取风险代理方式收费。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二、离婚纠纷发生后,只要双方都愿意就可以离婚吗? 1、离婚纠纷发生后,并不是只要双方都愿意就可以离婚。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即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批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夫妻双方离婚,只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才谈得上离婚。 而离婚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夫妻身份的男女。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即可离婚。具有夫妻身份的男女,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该案由。离婚纠纷往往涉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审判实践中均将其归人“离婚纠纷”案由项下。 2、引起离婚纠纷的原因 (1)一方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因一方犯罪服刑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情况不一;有的是夫妻感情尚好,一方犯罪后,对方出于思想顾虑,要求划清界限,或者遇到实际困难而提出离婚;有的是夫妻原已长期不和睦,一方犯罪后对方即提出离婚;有的是由于一方累次犯罪,或犯强奸罪、重婚罪等,伤害了另一方的感情等等。 (2)其他缘由导致夫妻感情恶化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此类离婚纠纷包括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问题而引发的,也包括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发的纠纷。 律师事务所受托处理离婚纠纷之后,若是要手球律师费,首先需要确定收费方式合法,常见的离婚案件收费方式包括按件收费、计时收费,按照离婚财产纠纷标的额的比例收费等。律师事务所在与离婚纠纷当事人,协商确定收费方式时,不能违反当地律师费收费标准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