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团员档案按照规定来说是应该在人事档案里面,人事档案中分类的第六大类就是党团材料。 团员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组织鉴定;团内奖励决定;团内处分的调查、本人检查和组织决定等。团员证不需要放进去。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自我评价表、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优秀志愿者登记表、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等团员评价及奖励、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团档。 组织关系转接时,团档中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和本人持有的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是最基础的材料,缺一不可。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第十二条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