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不能用作炒股、购房、赌博等行为;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银行小额贷款条件。 一、小额贷款发放流程 (一)借款人接待及贷款形式审查 借款人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通常会主动上门先口述借款意向、借款用途、借款数额及偿还能力等具体情况。此时,信贷人员应当耐心听取借款人的自我介绍和借款要约,并与借款人交谈了解其相关借款信息。信贷人员听取介绍后,有放贷意向的,应当让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并要求在贷款申请表上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拟申请贷款的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内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资产证明等。然后,对借款人主体资格、借款用途等进行形式审查,如身份证是否与本人一致,营业执照是否过期等。在接受贷款申请时,信贷人员不可轻信借款人的口述。 (二)贷前调查 小额贷款公司在发放贷款前对借款人进行调查是业务流程的必经程序。借款人提交贷款申请后,信贷人员要从不同的角度核实借款人申请贷款的相关情况。贷前调查应当将重点放在三个方面: 一是借款人主体资格; 二是借款人偿还能力; 三是担保人代偿能力或担保物的具体情况。 (三)综合分析放贷风险 贷前调查结束后,信贷人员应当对经调查所获得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分析借款人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其信用情况;担保人有无担保财产及担保财产是否足以保证贷款;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保证担保信用等。 综合分析的重点放在放贷风险上,如有风险,信贷人员应当指出风险点可能在哪里,然后提出是否发放贷款及贷款数额的建议,向负责审核、审批的公司领导汇报。 (四)签订合同 公司领导有放贷意向的,信贷人员与借款人拟定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先让借款人、担保人在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签字盖章,然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上小额贷款公司印章,并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交给借款人、担保人各一份。 二、小额贷款公司贷后免责事项 (一)因自然灾害等难以预见且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致使贷款形成风险或损失,相关贷款发放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及时采取了积极补救措施仍无可挽回的,相关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免责。 (二)贷款调查人提供虚假、伪造调查资料,误导审查(批)判断的,致使贷款形成风险或损失的,贷款审查(批)人免责。 (三)贷款调(审)查人调(审)查后,书面提出明确反对意见,但贷款有权审批人未采纳,致使贷款形成风险或损失的,贷款调(审)查人免责。 (四)贷款有权审批人逆向操作,强行要求贷款调(审)查人办理信贷业务,致使贷款风险形成或损失,贷款调(审)查人在其分析报告中全面、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并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免责。 (五)参与贷款集体调查、集体审查、集体审批的个人,书面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免责。 (六)贷款管理责任人全面履行贷后管理职责的免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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