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各地手续流程有差异,直接前往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是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都属于未利用地。可见,荒地属于未利用地的范畴。荒地按照所有权的性质又可以分为国有荒地和集体所有的荒地,即使有些国有荒地或者集体所有的荒地没有确定使用权人,也不能说荒地就是无主土地。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物权,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必须经过所有权人的同意,表现形式上就是要经过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 怎样办理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手续的具体方式为:当事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书面收养协议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怎样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是需要当事人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且需要到男女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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