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票上应该加盖哪些印章 |
释义 |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 盖上银行预留印鉴(一般是财务章、法人章),正面和反面都需要盖章,正面在中下部,反面在第一个“被背书人”下面的框里盖章。 现金支票的盖章要求和注意事项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2)、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 (4)、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银行挂失;转帐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要素填写不齐,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5)、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盖一次。 (6)、收款单位转帐支票背面印章盖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来补救的),收款单位可带转帐支票及银行进帐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收款手续(不用付手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到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了。 背书注意收款人名称和背书章的名称要一致。容易出现的错误 日期填写错误 收款单位与背书单位印鉴不符。一般盖章都是,财务章在左,法人章在右。 其中红色区域不填写 注意,一个字都不能错,而且盖章要清晰。 之所以现金支票需要盖章的理由想必大多数人都应该清楚,就是为了保证私人开的现金支票,能够在法律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效力。所以现实当中,如果遇到了盖章不严或者是痕迹模糊的现金支票一定不能收取。 法律依据: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出票人为个人的,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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