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 在思想上,该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在工作中,该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勇于开拓、锐意创新,能够虚心向学,积极参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 在生活中,该同志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严格按照一个广东省十一届人民代表的要求,紧密联系和团结身边的同志,乐于助人,注重提高个人修养,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