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档案在自己手上超过两年就会死档。档案不能被私自保存,更别说未经允许就打开了。未经允许不得“拆除”或“保管”。它不能证明档案的真实性,所以当档案在自己手中超过2年时,个人档案将成为“死档案”。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然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 个人档案长期在自己手中怎么存放? 1、如果档案已经在手中保存超过两年,已经过了择业期,出现了长时间的空窗期,这样的档案是无效的,在出现这种情况大家需要办理激活手续。 2、工作人员会对我们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如果档案中的材料没有缺失、修改,我们的可以直接帮我们办理档案激活流程。 3、如果档案中的材料有丢失破损,或者修改的都视为无效档案,不可以直接进行存档,需要将原档案中的材料补办齐全才可以办理档案激活。 4、如果大家确定手中的档案保存齐全,无法进行托管手续的办理,那么我们最好委托第三方机构帮助自己进行档案存放,不用自己操心,省时省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