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温州怎么报备 |
释义 | 预行先报。 需报备人员确定来(返)、离老城行程后,出发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报备。 1.随行随报。对入境来浙返浙人员: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等:3天日常健康监测如省外出现社会面阳性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风险地区的,经专家研判后,将临时对该阳性感染者的居住地、活动地、工作地等参照高风险区进行管理;对阳性感染者所在的县(市、区)参照低风险区进行管理。待当地划分并公布风险区后及时调整。近期市外重点地区来(返)温人员:入温前48小时内,通过“温州防疫码”来温返温预申报小程序(点此查看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报备或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请您在1.5小时内完成“落地检”. 2、“落地检”后第二天开始实行“三天三检”:自觉遵守“三天三检”完成前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的防疫要求,在此期间,允许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省内市外来温返温人员在完成抵温“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省外来温返温人员要出具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在抵温完成“落地检”后实行“3天3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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