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几次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
释义 | 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几次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团费,不过团组织生活,被视为自行退团。根据《中国共青团章程》第八条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第九条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团员证。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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