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市场变化、资产规模等情况及时更新基金的隔夜风险管理措施。隔夜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充分考虑基金投资组合的特点和流动性情况,合理设置现金资产比例、保证金比例等措施,有效规避风险。法律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措施有效控制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防范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应当制定隔夜风险管理制度,合理确定隔夜持仓限额,做好风险提示和风险防范工作”。《证券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和组合特点,制定并履行严格的流动性风险控制、资产质量管理、操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和报告等制度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日终和隔夜风险管理,及时更新风险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