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警察停薪留职制度失效,不再有新政策。对要求停薪留职的干警,应劝阻并办理辞职手续,从公安机关除名。《关于学习邓小平同志谈话的通知》后,各地公安机关取消停薪留职制度。 法律分析 警察停薪留职制度已经失效,所以不再有新政策。对于要求停薪留职的干警,应当尽量说服劝阻;如本人执意要搞其他职业的,应办理辞职手续,从公安机关除名。《关于传达学习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的通知》下发后,各地公安机关相应取消停薪留职制度。 拓展延伸 警察职业的离职条件及影响 警察职业的离职条件及影响通常取决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在许多国家,警察需要完成一定的服务年限才能申请辞职。具体的年限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在5至10年之间。此外,警察可能需要提前通知雇主,以便安排替代人员。 离职对警察个人和职业生涯可能产生多种影响。首先,辞职可能会导致失去稳定的收入和福利待遇,警察需要考虑到经济方面的影响。其次,离职可能会对个人职业发展产生影响,特别是如果警察计划转行或寻求其他职业机会。此外,离职还可能对个人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声誉产生一定的影响。 总之,警察辞职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并且会对个人的经济状况、职业发展和社会地位产生一定的影响。警察在考虑辞职之前应该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个人的长期发展计划和生活需求。 结语 警察停薪留职制度已废止,对于要求停薪留职的干警,应劝阻并办理辞职手续。根据《关于传达学习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的通知》,各地公安机关取消了停薪留职制度。警察辞职需满足特定条件,离职可能影响个人经济、职业发展和社会地位。警察在考虑辞职前应全面了解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个人长远发展和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