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工程款的收据如何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 收据标题应当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等词语作标题。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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