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已经成年,且具有独立生活的,父母不再负有抚养义务,赶出家门不犯法。但是对于成年但不具有行为能力的子女,父母做为法定监护人的,应当保障其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