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杭州如何在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首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如果还未在网站上注册过,记得先点击注册。然后,5个步骤马上搞定:1、确保网页首行选择的城市是“杭州”,如果是默认出现“省级”的,请手动选择“杭州”。2、点击“个人办事”3、选择“按部门”,点击“市公积金中心”,选择下图右红框内你需要办理的业务。4、点击网页下方的“网上办理”。5、这时候会弹出个人信息窗口,关键的时候到啦~点击“我要提取”,窗口就会弹出提取的类别,之后按照提示操作即可完成提取。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需要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然后需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2.审核:银行对客户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查询个人征信,初审无误,银行将材料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3.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合同签署:银行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结果后,通知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5.办理担保手续: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手续。6.贷款发放:抵押结束,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明,将贷款资金发放到借款人账户。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