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招投标金额限制 |
释义 | 法律分析: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法律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四条 招标投标买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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