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品油专票红字发票开具指南 |
释义 |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时,需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写信息表时需选择成品油专用发票,并根据需要填写销售数量或销售金额。注意填写完毕后打印。然后在红字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中上传信息表。最后,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界面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方式开具红字发票。 法律分析 对涉及退货、折让和开具错误等原因,需销货方重新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时,需要首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开具成品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需要勾选“成品油专用发票”,选择是否涉及销售数量或销售金额。如选择涉及销售数量的,必须填入相应数量;如由于折扣折让等原因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的,选择仅涉及销售金额,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销售数量无法录入。 第一步:在成品油管理模块,点击“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弹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选择窗口,进行【成品油专用发票】选择,同时选择购买方或销售方申请,填写代码号码下一步,按照要求填写界面信息完毕后打印。 注意:涉及销售数量变更单位和数量必填;仅涉及销售金额变更系统屏蔽单位、数量和单价的录入功能 第二步:到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把申请好的信息表点击【上传】,上传后信息表状态就变成【已通过】 第三步:到成品油红字发票填开,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成品油)”界面 点击“红字”,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方式开具红字发票打印即可。 拓展延伸 成品油专票红字发票开具要点与操作指南 《成品油专票红字发票开具要点与操作指南》是针对成品油行业的发票开具指南,旨在帮助相关企业正确开具红字发票。本指南详细介绍了成品油专票红字发票开具的要点和操作流程,包括红字发票开具的条件、申请流程、填写规范等内容。通过本指南,企业可以了解到开具红字发票的关键要素,掌握正确的操作步骤,避免开具错误或违规的情况发生。同时,本指南还提供了实用的案例分析和常见问题解答,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开具红字发票的挑战。无论是初次接触红字发票开具还是需要进一步提升开具水平,本指南都能为您提供有价值的指导和参考。 结语 根据成品油专票红字发票开具要点与操作指南,正确开具红字发票是非常重要的。在涉及退货、折让和开具错误等情况下,销货方需要重新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务必选择成品油专用发票并根据需要填写销售数量或销售金额。注意,若仅涉及销售金额,无法录入销售数量。完成信息表后,将其上传并确认通过后,即可进入红字发票填开界面进行打印。本指南详细介绍了开具红字发票的要点和操作流程,帮助企业避免开具错误或违规情况的发生。无论您是初次接触还是希望提升开具水平,本指南都能为您提供有价值的指导和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节 收 入 第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