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卡怎么才能异地使用 |
释义 | 社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新医保政策规定,社保可以全国通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流程就是三句话: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参保人员结算时,到就医医院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窗口出示社会保障卡,就医费用医保支付部分当场报销,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完成结算。参合人员出院结算时,到就医医院”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就医费用合作医疗支付部分当场报销,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完成出院结算。社保卡是可以在外地进行使用的。但是如果需要在外地使用社保卡的话,还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 一、补办社保卡的流程为: 1、预挂失。社保卡挂失分为口头挂失、书面挂失。 2、补新卡。预挂失后可办理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此时,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领卡证明》。 3、领新卡。 二、补办社保卡受理条件是: 1、书面挂失、补卡由持卡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电话挂失、书面挂失后且暂未办理补卡手续前如找回社保卡的,可办理解除挂失,解除挂失须由持卡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保卡原件办理。 3、普通蓝卡、普通黄卡遗失的,建议按照社保卡申领中的“社保卡申领(通用)”申领金融蓝卡;金融蓝卡、金融优待蓝卡遗失的,就近到对应服务银行网点或卡中心专窗办理挂失、补卡;在卡中心专窗补卡的,在专窗领卡后还需到服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启用激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