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信访局地址? |
释义 | 郑州市金水区纬三路35号河南省信访局是负责全省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厅级。河南省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全省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推动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国家机关向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市县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省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省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八)承担河南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信访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修订后的《信访条例》,信访人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1.依法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权利; 2.依法信访不受打击报复的权利; 3.就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的权利; 4.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权利; 5.就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得到书面答复的权利; 6.要求对办理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 第35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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