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拆迁了没有房子户口怎么办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 3、有户无房,则不享受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是依然享受土地和安置补偿,对于如何安置,是由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 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1、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2、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3、外业入户评估; 4、外业评估之后需要把这些数据进行输机,按照公式进行测算; 5、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